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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南农大研工〔2024〕号)精神,决定开展密西根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本次评定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具体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记录;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二、奖励金额及人数

奖励金额:2万元/人;

奖励人数:1-2人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11月8日14:00前,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密西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打包并以“学号+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rxw@njau.edu.cn。

11月8日13:30-16:00,将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送至:

卫岗校区第三实验楼507;

滨江校区行政楼A332。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导师逐一签字,过时不候。

2.学院初审:11月8日-11月10日,学院组织初审,确定答辩名单并公示。

3.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主要为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答辩形式为PPT汇报。

4.院内公示:确定的拟推荐人选需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5.学校审核:经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进行校内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2.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4.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否则退回处理,过时不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电话025-84399573、84399572,邮箱:rxw@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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